《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部地域国际性展会展期内发卖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由展会承办单元或其指定单元做为境内收货人,确定参展企业名单及申请享惠展品清单,同一贯赛罕海关申请打点进口展品的申报和征减免税手续。部地域国际性展会展期内发卖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纳入减免税系统办理,征免性质为博览会留购展品(代码 707),监管体例为一般商业(代码 0110)。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应合适《通知》附件清单(二),且不包罗国度进口商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严沉手艺配备和产物目次》的商品。合适前提的企业可选择通过国际商业“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门户网坐向从管海关申请打点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2。 展会承办单元或其指定单元确定的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发卖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